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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轉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 分條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5條、第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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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苗栗縣政府 函.PDF
1502672_0009079_教育部1150112_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pdf
1502672_0009079_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1502672_0009079_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修正條文.odt


發布時間: 2026-01-15 16:33:30
發布單位: 仁愛國小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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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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